標誌使用規範

標誌使用規範

 

確證查證 (有關ANAB標誌使用規範,請參考:  ANAB PR-1018 )

🔷 目的與範圍

  • 說明客戶使用 BF 標誌及其確證/查證意見的規範,適用於所有驗證範圍與方案。

🔷 職責

  • 技術經理與技術委員:負責告知客戶標誌使用規則,並在文件或宣傳材料中確認。
  • 評估人員:於評估過程中檢查客戶的標誌使用情況。

🔷職責

  • 技術經理與技術委員:負責告知客戶標誌使用規則,並在文件或宣傳材料中確認。
  • 評估人員:於評估過程中檢查客戶的標誌使用情況。

🔷使用原則

  • 客戶可在文件與宣傳品中使用 BF 標誌,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誤導,亦不得將確證/查證混同為產品認證。
  • 標誌僅能與有效的確證/查證報告相關,必須明確對應標準與範圍。
  • 使用需經 BF 書面批准,且不得單獨使用 BF 認證機構的標章。

🔷禁止與限制

  • 不得將 BF 標誌或意見用於與確證/查證無關的活動。
  • 不得誤導、誇大,或損害 BF 公信力。
  • 不得暗示產品品質、性能或符合性。

🔷  違規與處理

  • 若發現濫用(如虛假意見或錯誤使用標誌),BF 將暫停該客戶的確證/查證資格,並公佈於網站。
  • 客戶須於 30 天內完成糾正措施;若未改善,BF 得撤回報告或縮小範疇。

 

人員驗證

🔷 目的與範圍

  • 本政策旨在規範 ISO/IEC 17024 人員驗證證書與 BF 標誌(Logo 的正確使用方式,確保標誌的呈現不會造成誤導或損害 BF 的公信力。
    適用對象為所有通過 BF 人員驗證的獲證人,涵蓋與證書及標誌相關之文件、廣告、網站、名片及其他公開材料。

🔷  職責

  • 獲證人:必須遵循本政策規定,確保標誌使用正確,並在資格暫停、撤銷或到期時立即停止使用。
  • 品質部:負責監督標誌使用狀況,審查違規案例,並啟動暫停或撤銷程序。
  • CEO:最終批准與標誌使用有關之政策及不符合處置決定。

🔷  使用規範

  • 標誌僅能與持續有效的證書一併使用,不得誤導或擴大涵蓋範圍。
  • 標誌不得被用於未經驗證的活動或其他計畫。
  • 僅限獲證人本人使用,不得轉授客戶、分包商或第三方。
  • 不得以描述性文字(如「通過認可」)取代 BF 標誌。

🔷  不得使用的情況

  • 當資格 暫停、撤銷或到期 時,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BF 標誌及相關聲明。
  • 必須撤下所有涉及標誌的文件、廣告、網站或其他材料。

🔷  違規處理

  • 濫用標誌將導致證書被 暫停 3 個月,並在網站公告暫停名單及原因。
  • 驗證人員須在 30 天內完成糾正措施,否則證書將被撤銷或縮小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