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標誌使用規範
確證查證 (有關ANAB標誌使用規範,請參考: ANAB PR-1018 )
🔷 目的與範圍
- 說明客戶使用 BF 標誌及其確證/查證意見的規範,適用於所有驗證範圍與方案。
🔷 職責
- 技術經理與技術委員:負責告知客戶標誌使用規則,並在文件或宣傳材料中確認。
- 評估人員:於評估過程中檢查客戶的標誌使用情況。
🔷職責
- 技術經理與技術委員:負責告知客戶標誌使用規則,並在文件或宣傳材料中確認。
- 評估人員:於評估過程中檢查客戶的標誌使用情況。
🔷使用原則
- 客戶可在文件與宣傳品中使用 BF 標誌,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誤導,亦不得將確證/查證混同為產品認證。
- 標誌僅能與有效的確證/查證報告相關,必須明確對應標準與範圍。
- 使用需經 BF 書面批准,且不得單獨使用 BF 認證機構的標章。
🔷禁止與限制
- 不得將 BF 標誌或意見用於與確證/查證無關的活動。
- 不得誤導、誇大,或損害 BF 公信力。
- 不得暗示產品品質、性能或符合性。
🔷 違規與處理
- 若發現濫用(如虛假意見或錯誤使用標誌),BF 將暫停該客戶的確證/查證資格,並公佈於網站。
- 客戶須於 30 天內完成糾正措施;若未改善,BF 得撤回報告或縮小範疇。
人員驗證
🔷 目的與範圍
- 本政策旨在規範 ISO/IEC 17024 人員驗證證書與 BF 標誌(Logo) 的正確使用方式,確保標誌的呈現不會造成誤導或損害 BF 的公信力。
適用對象為所有通過 BF 人員驗證的獲證人,涵蓋與證書及標誌相關之文件、廣告、網站、名片及其他公開材料。
🔷 職責
- 獲證人:必須遵循本政策規定,確保標誌使用正確,並在資格暫停、撤銷或到期時立即停止使用。
- 品質部:負責監督標誌使用狀況,審查違規案例,並啟動暫停或撤銷程序。
- CEO:最終批准與標誌使用有關之政策及不符合處置決定。
🔷 使用規範
- 標誌僅能與持續有效的證書一併使用,不得誤導或擴大涵蓋範圍。
- 標誌不得被用於未經驗證的活動或其他計畫。
- 僅限獲證人本人使用,不得轉授客戶、分包商或第三方。
- 不得以描述性文字(如「通過認可」)取代 BF 標誌。
🔷 不得使用的情況
- 當資格 暫停、撤銷或到期 時,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BF 標誌及相關聲明。
- 必須撤下所有涉及標誌的文件、廣告、網站或其他材料。
🔷 違規處理
- 濫用標誌將導致證書被 暫停 3 個月,並在網站公告暫停名單及原因。
- 驗證人員須在 30 天內完成糾正措施,否則證書將被撤銷或縮小範圍。
